文登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山东省文登市政府采购中心位于文登市龙山路 66 号(市财政局一楼),成立于
2000 年 4 月,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能是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组织招标投标;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12 月,文登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独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2 年 1 月至 12 月,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合并到市财政局;
2003 年 1 月,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又决定政府采购中心从财政局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市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文登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坚持边开展业务、边摸索路子,始终注重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制度约束上下功夫,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效益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范围由最初的单一货物采购逐步扩大到服务和工程领域,并接受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委托采购;政府采购的规模也由最初的每年几百万元逐步扩大到每年超亿元。特别是
2003 年 1 月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规定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预算内外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我市暂定的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
5000 元以上、工程 20000 元以上)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下发了政府集中采购流程图,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除会议采购外均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仅2004年上半年,我们共进行招标采购58次,其它方式采购20次,签订合同210份,完成政府集中采购总额1.3亿元,节约资金3300万元,节约率达2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好评。
文登市政府采购中心注重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上级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后的主要环节进行梳理,从项目的采购立项、市场调查、确定采购方式、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公证,到合同履行、项目验收、资金结算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 |